快递客服贩卖个人信息 伙同妻子两个月获利24万余元

日期:02-11 来源:未知

 利用在寄递公司工作的便利条件,客服王某认为“专业对口”,监守自盗,赚起了贩卖客户个人信息的“外快”,还把妻子一起拉下水,短短两个多月获利24万余元……


  1996年出生的王某,初中毕业后就一直辗转在汽修店、饭店、工厂打工。2020年10月,王某入职某大型寄递公司,在该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担任全国客服。2021年5月,一次偶然的机会,王某在网络上浏览公司相关贴吧,看到有人发布消息“有某寄递公司的客服吗”,王某心生好奇,加了对方留的QQ号码。

  屏幕另一头的周某立即加了王某:“根据我的要求帮我查客户寄递信息,我按照每条7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。”王某一听有如此高的收益,当即就答应了对方。之后,王某除了在公司正常上班,还要避开同事,偷偷按照周某的要求查询信息。2021年6月,因疫情原因,公司允许部分考核靠前的员工申请居家办公,王某因平时工作表现良好,获得批准。为了方便工作,公司特地给王某连接了内网专线,并提供专门电脑供其使用。哪知,这给了王某可乘之机。由于查询的信息无法直接导出,需要手动把信息一条一条地打出来,王某既要完成公司派单又要查询大量信息,有些难以应付,为此他拉上待业在家的妻子董某一起“赚钱”。

  王某让妻子董某专门租了一间车库,配置了电脑等物品用来“办公”。夫妻二人分工协作,王某负责和买家保持联系,董某则按照要求查询信息并汇总。一天下来,二人最多的时候能查询上千条信息,卖出后能赚到9000余元。

  2021年7月29日,如皋市公安局接到举报,称王某所在公司有客服贩卖寄递信息。公安机关经过调查,很快锁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随后,董某主动投案。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身份信息又将买家周某等人(另案处理)抓获归案。日前,经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王某、董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不等,各并处罚金20万元至5万元不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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