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天回“OK”成被告,表情包要有“法治脸”
日期:06-26 来源:未知据极目新闻报道,近日,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一篇《回了个“OK”,江西一男子成了被告》文章引起关注。
进入互联网时代,电子证据案件增长迅速,但表情符号也能作为证据,却让不少人感到意外。此次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这起案件中,那名在微信回了个“OK”表情的男子成被告,并因此承担相应责任,就给广大网友敲响了警钟:表情包背后也有法律责任。
事实上,这样的案件正日益增多。经检索裁判文书网,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。在部分“黄赌毒”犯罪案件中,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表达隐喻含义以逃避侦查,甚至直接将表情符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,以增加识别、打击难度。
表情符号作为一种辅助性交际工具,也不能处于“法治盲区”。所以,表情符号也能成为“呈堂证供”,实则是在扫除法治盲点,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。
对于表情符号,不能想怎么发就怎么发,如果乱发表情符号,不仅可能让人产生误解,甚至引发纠纷与冲突,还可能为此承担法律后果。慎用表情包,当成为现代交际中的必要注意事项。
值得注意的是,使用社交软件交流时,表情符号相比于文字,其表意解读具有较强主观性,缺乏统一标准。所以,对于表情符号的司法认定,在实践中也有很大困难。
如广州中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,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、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,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,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“OK”表情系同意之意。
这也意味着,针对网络表情包,还需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解释机制,出台司法指导,让对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有一个统一标准。这样能够更好规范表情符号的使用,让广大网民能够明晰表情符号的使用边界,把表情符号的使用纳入法治轨道,让表情包有“法治脸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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