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PP“拉人头”,谨防营销滑向传销
日期:04-28 来源:未知据4月26日《法治日报》报道,近年来,各类“赚钱”APP层出不穷,吸引无数民众下载,其中又以“拉人头”赚赏金或者推广分红的模式最为流行。有专家表示,在APP“拉人头”行为愈加频繁的当下,应警惕其滑向传销违法行为,平台要严格明晰营销与传销的界限,避免越界。
平台经济遵循规模化效应,APP的用户总量越多,其体量就越大,从而越容易汇聚各种资源,形成更强大的市场竞争力。因此,一些APP为了吸引用户注册,往往会采取各种营销手段,其中最有效的就是“拉人头”——通过给予老用户一定的奖品、现金、积分等奖励,鼓励其为平台拉新人。在互联网行业,这种“拉人头”的营销模式很流行,但平台必须注意把握其中的分寸,一旦越界就可能发生异化,走上歧路,甚至涉嫌违法。
时下,互联网行业竞争异常激烈,各种新技术、新应用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,APP作为平台的经营载体,在短时间内提高知名度的主要办法之一就是吸纳一定数量的用户。而为了从众多同类APP中脱颖而出,平台往往要拼时间、抢速度,拉新营销手段越给力,就越有可能实现用户“滚雪球”式发展,进而达到规模化目标。正常的拉新营销并不为过,可以促进良性竞争,但是有些平台使用的“拉人头”模式已经是在违法边缘不断试探,这样的趋势应该遏制。
根据《禁止传销条例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,判断APP“拉人头”行为是否构成传销,主要看是否构成“人员链”和“金钱链”,即用户之间构成上下层级,形成金字塔式人际网络,向新用户收取“入门费”,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,按照“拉人头”数量和下线人数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,超过3个层级的提成或佣金制度。
目前,大部分APP采用“拉人头”营销时,虽然存在不少“套路”成分,存在误导、欺骗用户等情况,但应该还没有达到“传销”的程度和标准。有关部门应该对此提高警惕,防止类似营销套路进一步异化。
近年来,相关部门公布了多起利用APP进行网络传销的案例,都是打着营销的旗号,以各种奖励手段,诱使会员“拉人头”发展下线获取收益、赚取差价,逐级流转获利。相比传统的线下传销,披着“互联网”外衣的线上传销,利用了网络信息不对称、传播速度快等特点,往往隐蔽性更强、涉及人数更多、涉及金额更大,其危害性也更大。而且,一些APP在进行网络“传销”时,往往打着互联网创新的旗号,民众容易被其迷惑,有的上当了还没有发现。
监管部门要对APP“拉人头”的营销手段密切关注、保持警惕,要防止其非法越界,同时要关注新兴产业的发展动向,及时对各种新模式加以辨识,全力遏制“假创新真传销”等行为,及时堵住漏洞,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。这不仅关乎互联网营销秩序,更关乎公众的财产安全,关乎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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